摘要:
財團法人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發表對媒體觀察報告指出,9月接連發生的兩起犯罪案件,從犯罪心理學角度看有關連性;媒體報導犯罪新聞可以平實處理,避免渲染,讓悲劇一再發生。
新防會指出,9月19日發生在台中市的男網友單戀高二女生暴力慘案,因媒體大篇幅報導,並渲染男網友負面語言;結果,隔了2天台中市又發生一起畸戀割臉毀容事件。
媒體翻拍監視器畫面,鋪陳男女談判、割臉毀容過程,令人驚悚不安。
犯罪新聞只要一經渲染報導,就容易產生連鎖性的負面效應及影響。
犯罪案件的層出不窮,雖然不見得與媒體有直接關連性,但從犯罪心理學角度來看,的確有間接性的負面效應。在處理類似新聞時,新防會建議媒體必須抱持審慎的態度,訪問相關單位和專家學者作平衡報導,而非以幸災樂禍心態,誇大篇幅渲染。媒體必須檢討並自律。
心得:
其實在看很多新聞報導的時候,尤其是兇殺案件,常常會覺得根本是在看驚悚小說,尤其很多報導對於犯案過程描寫的鉅細靡遺。我有時候會想,現在是像我們這樣溫良恭儉的小市民看到報導,但是報紙人人能買,電視人人能看,如果現在正在看報導的是正準備逞凶鬥狠的人呢,不就剛好提供一個學習犯案的最佳管道,並且還能從報導中學習經驗,逃避警察的追捕。不僅是兇殺案件,台灣對於災難的報導通常也是採取一種繪聲繪影的描寫方式,最喜歡就是拍有多慘有多慘,造成人民的恐慌,更不用說紅及一時的假新聞報導,在這方面我真的覺得台灣新聞有很大的進步空間,真的不要為了搶新聞、搶收視率而本末倒置,應該回歸到新聞最原始的本質與目的,但是同時台灣的人民也要檢討,為什麼會養成媒體愈趨腥羶色的報導,要看什麼樣的新聞選擇權在我們。因為很多人愛看,所以媒體就愛寫,要杜絕這樣新聞的根本之法,就是從我們自己做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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